| 产品名称 |
友邦福安团体员工福利保险计划 |
| 导言 |
友邦福安团体员工福利保险计划由主合同《友邦加惠团体定期寿险》和附加合同《友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款团体医疗保险》、《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A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组合而成,集寿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利益于一体。保险费用低,保障利益高。统一职业等级,无年龄区别,统一保费。投保时无需体检,灵活增、减、更换被保险人,便于管理。 |
| 保险利益简介 |
友邦加惠团体定期寿险 1、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残废,则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残废保险金。 友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致身故,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致残疾,本公司按残疾程度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致烧伤,本公司按烧伤程度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上述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以投保单上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款团体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致伤害而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每次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A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致伤害而入住医院治疗,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根据住院日数计算并支付保险金。 |
| 投保资格 |
1. 符合资格的团体内所有全职且正常工作的员工,投保单位必须为全部符合投保资格的员工投保; 2.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最高人数不限; 3.不适用于被保险人家属; 4.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此组合计划不可与其它组合计划同时购买。 |
| 投保年龄及缴费方式 |
1.投保年龄为16周岁至60周岁,可续保至65周岁; 2.缴费方式为年缴。 |
| 计划选择 |
1.相同职位的员工必须投保相同的保险计划; 2.可根据职位或部门选择不同计划,同一计划最少5人投保; 3.每一被保险人只能选择单一计划。 |
| 备注 |
本说明书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